伪乡村音乐爱好者
正在尝试做个合格的摇滚乐迷
 

【读后感】仿佛不曾存在过的秘密

(1)

首先,这真的是读后感;各位对读后感这个东西有心理阴影,我也有,都一样。没想到,我又一次想写读后感了,这并不是什么好事,可以说,一切违反常理的事都不会象征着什么好东西。

但是这是一篇不像读后感的读后感:它的前面一部分是昨天我刚读了书的前一部分(大概二三十页)之后想到的,接下来我会解释为什么它——指的是作为一篇完整的不存在文章的、现在这篇读后感的前面一部分——会使我如此激动。每一次“想通”什么,就仿佛发现了新大陆,可那是别人几百年前早就发现而且归纳总结好的。后面则是正在读结尾部分的时候、读完全书以后以及开始读另一本书的时候(那一本书叫《变形记》,当时我非常饿,所以可能会产生些反常想法)所构思出来的。就是这么一些东西,由于有多个中心点,我把它分成几个部分写,免得太乱。

好像还没有说这本书叫什么啊。马家辉的《龙头凤尾》,就是它,自从几个月前那本《半生缘》里面掉出一张宣传单,我在上面看到关于作者和这本书的介绍(马家辉这个名字之前早有耳闻,也曾经在电视上看过几回他的脸,但是了解甚少,以至于我看到一共五行的那段介绍之后颇感意外)之后,好像到处都是这书,凤凰台看到,微博上大家也在说。这种心理效应叫什么我忘记了,反正它对我产生了极其强烈的影响,于是那天在书店看到这本书时,我毫不犹豫地把它放进了购物篮里——当时那种精神状态大概跟买衫狂人在时装海洋当中时的状态十分相像。结账时当然又是过山车一般的刺激,不过事实说明,我没有白受刺激。那次的收获几乎都对我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且关键的是,没有一本买错。这段渊源讲完,该扯回书本身了。买了书而未读时,我看见某人无意间提到的对此书的一句话摘要,甚为吃惊。真正开始读了,虽说有那句话做预警,我还是对宣传单以及腰封上对书的内容概括之不符实际表示了震惊——虽说这种事是常事,我读了这么些书,也该习惯,可这本书确实……不太一样。

以上算作是吐槽,在此敬请写介绍的各位负责任一点——好吧,我也太蠢了,他们不可能看到;何况,也许人家觉得这么写才负责任。那真的就没办法了,最好的办法,可能就是不看介绍吧。

(2)

最近我琢磨出一个道理:理解道理,是要靠“凑”的。看了一本书,不明白,再去看另一本,也许就明白了;看了第三本,你又会发现,之前以为自己明白了,其实根本不明白。这就像玩消消乐,连在一起的色块越多,“威力”越大,玩得也就越有成就感。《龙头凤尾》里面的第一个色块,是有关于湾仔、行船的外公、“记忆电车”(没错,我先看了后记,这是一个改不掉的坏毛病)的。这个色块来的正是时候,我看见一个老是解决不掉的色块正在它旁边,跟它一样颜色;而另一个早被遗忘的色块也在附近。它们连起来,轻轻松松地消除了——当然,只有三个,所以没有炸弹出来。不过我还是开心不已,这游戏玩得越来越吃力,有好久连一个色块也没消掉。

读到后面我才发现好像抓错了重点,都怪那些简介——世界上最可恶的东西——误事。不过随它去吧,反正色块消掉了,证明读这书起码有一点意义。

解释一下:最开始我想当然地认为这个故事带有一种仿佛民间传奇的性质,而且是像《红高粱家族》那样,属于先辈的传奇。先辈都是传奇的,换言之,我们就不曾传奇。《红高粱家族》一开头就说“我父亲这个土匪种”,结尾又借高粱感叹了一番我们这代人(咦,我什么时候跟书里的“我”成了一代人了?不过想想崔健那句名言,也是,我跟他确实是一代人)的退化,不肖(大概是只有中文里才有的词),软弱,萎靡。先辈们呢,既足够英雄,又足够流氓,有着野生植物般的勃勃生命力。初读时,我不加判断便深以为然,当然那时的感触还不像现在这样切肤。

后来,我无意间碰到了一些跟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历史——要说有血缘关系,它们都实在勉强,并且可疑。不过既然是作为小说素材,其真实度就不必太追究了——也开始写小说,关于它们的。小公园,汕头埠,南下干部和“杂种”们,改革开放之初的特区……小说主角当然是真实的和捏造的先辈们。现在回头看那些不成文的小说,看这么一份情结,只是想笑。但在当时,却觉得很是神圣,殊不知抓住的只是历史的一鳞半爪,要根据这点碎片拼凑出一个(实际上也不存在的)风云变幻的时代,实在太不容易了。

更何况,我连自己的身份都弄不清楚,就遑论捏造英雄的先辈了。说是汕头人,户口本上又不那样写;饶平人,多没气势啊,何况我也是五六岁才第一次到饶平去;威海人,扯得有点远了;揭阳人,更可笑了……原来出身在这个年头是这样折磨人的:可以自称“某某人”也是一种奢侈。

总之,这些问题可以归结为倒霉。小说终究是没写出来,但——也不太要紧,以后也许会写,就不纠结家乡在何处的问题了,只关于先辈们。主角候选人有三个:外公、妈妈、四叔。目前看来,写妈妈的可能性大些。也是倒霉,比我长一辈的家族成员差不多跟《红高粱家族》里的“我”一样大或者小些,他们身上的弱点早就暴露无遗,或者说,由于距离近了,才看到弱点。我们这代人长大后的世界,还真是不敢想象啊。之所以选择妈妈,可能同《纸上染了蓝》很有关系。但我没办法说要写我妈妈是为了让她的生命更加完整些……世界上从来没有过我的话,她可能还会更完整。我为了她口中那些往事着迷,为了曾经的、我陌生的那个她着迷,当中有一个很可笑的梦——因为自己那么退化、不肖、软弱、萎靡,以及讨厌、多余(莫言并未把这两点表现出来,但是这两点于我,却是切身之痛),所以在先辈们身上找一点寄托,就像从前无数的中国人在戏台上和评书里找寄托一样。

《龙头凤尾》里培伯的陈年记忆,和《红高粱家族》里那个老太太的陈年记忆,简直不是“异曲同工之妙”可以形容了。“我”的所作所为,更是出奇的相像——费那么大功夫,找寻可能不存在的秘密,把它们拼成一个故事,有什么意义呢?这两本书的作者都没告诉我。不过我觉得我好像知道。

而哨牙炳大战七女的故事,以及其他桃色传闻,却让我模模糊糊想起另一个故事。是了,莫言的另一部作品《四十一炮》,里面那个兰老大——老兰的三叔,后来成了兰大和尚——某方面跟哨牙炳极为相像,当然兰老大要英雄气不少。《四十一炮》也是个先辈的故事,兰老大可以说是先辈的先辈。罗小通滔滔不绝地讲故事,照作者的说法,是因为想留住什么。我们为先辈的故事着迷,甚至患一种“讲故事病”,这也是想留住什么的表现吗?

我们总说,那个年代是最好的。我们总说,最美的仿佛已在上世纪,最英雄或者最流氓的(此话的版权应归莫言先生所有),也都在上世纪,在已经逝去的时空里(刚才打字的时候,“逝去”打成“失去”,我忽然想到“失去”也是正确的,继而又想到“你在哪里失去”)。罗小通们,某程度上就是俄狄浦斯,在和不可抗衡的力量抗衡。

难道他们不是英雄?他们的后辈眼里,他们也是英雄吧。我们的后辈眼里,我们会不会是英雄?

当英雄原来很容易。时间在流逝,一切在失去——关于先辈们的一切,只剩下符号永存,他们作为一个人的爱恨情仇,则永远失去。我们讲故事,不管出于何种目的——找一个寄托也好,为他们留下一点印记也好(这印记又能留多久呢?),反抗失去也好,甚至是没有目的的“只是想写”,即使写出来是可笑的,即使先辈们看到也觉得是可笑的,这依然是一种英雄的行为。命运是明处的敌人,时间是暗处的敌人。我们拼命留下什么,是在与强大的敌人斗争。

想当英雄,还不快拿起笔来!

(3)

我之前对于一些同龄人(既包括生理年龄上的,也包括心灵上的同龄人)对生活,对理想,对感情的一些无故慨叹,莫名其妙的冲动,以及“自暴自弃”都是十分鄙薄的。直到不久前才明白,我不懂他们,并非因为某些方面已经比他们老,而是因为还长不大。

世界上也许有好些东西是可恶的,却没什么是可鄙的——这道理,我也是刚刚明白。你连自己都鄙视,还能做出什么事来?

先辈们明白,罗小通明白不明白呢?反正奥斯卡一定明白。

莫言对我的影响比我想象的大。如果不是他,我对一本好小说的最远想象可能只到《巴黎圣母院》或者《大卫·科波菲尔》。《铁皮鼓》和君特·格拉斯的名字,我从《四十一炮》后记《诉说就是一切》里看到之后,就一直念念不忘,到买了书,看了,记住一些情节,有了一些感想,再看,把书弄得破破烂烂,搬家,弄丢,买新的,失而复得……这本书我是那么喜欢,却无法用语言描述它的情节。就像遥远的先辈们的故事,或者并不遥远的、发生在我身边,却又朦朦胧胧的故事——戴着耳机,门内和门外是两个世界。我是没有勇气去摘掉耳机,去直面那些故事啊——结果,留在记忆里的,只是一些碎片,就像“棺材一头小”,鳗鱼,尼俄柏,椰子纤维地毯……这是长不大的好处,还是坏处呢?

我也没有勇气去重新拿起《铁皮鼓》,以现在长大以后的眼光重新读一遍——也许它就不一样了。长大也算一种不可抗力,抗拒长大的人(无论在哪方面)也都是英雄。奥斯卡是——他活成了别人的先辈,对于他,外祖父约瑟夫·科尔雅切克(或者百万富翁乔·科尔奇克)这个纵火犯身上那种英雄兼流氓的气质很好地遗传了下来,而鼓手奥斯卡也接受了(不如反过来说,因为奥斯卡是奥斯卡,所以他要以那么一种方式讲外祖父的故事)。同样传奇气质的,外祖母安娜的裙子以及裙子底下的世界,阿格内丝、扬、马策拉特的三角关系,邻居们,歌德和拉斯普廷……只可惜小库尔特是不会拿他当先辈了——罗小通是,我们又是不是?

抗拒长大,你就必须付出代价,而且是极为不菲的代价。在这个年头,“有童心的人”备受喜爱,然而他们是不是抗拒长大的人呢?很不好说。毕竟他们好像都过得很好,看来不是了,英雄一般都过得不太好。

昨天我刚刚得知一个“好消息”。不,不是反讽,这的确是个好消息,或者说没理由说它是坏消息。说现在才听懂《别等》或者《爱弥留》似乎有点傻,毕竟真的不是那么漂亮。达明累事啊。很多事你以为是“命中注定”(多漂亮的词!),不得不这样,不得不那样,其实无非是软弱和惧怕的后果而已。先辈们,他们似乎什么都不怕,他们向命运迎战,又往往失败,因为他们坚信会成功;知道结果会失败,难道是不努力的借口吗?

离开之前,如果有可能,我希望带上几个故事——故事我没份,不要紧;我的先辈没份,也不要紧;不曾存在过,不要紧;存在过但被歪曲得不像样子,好像有点麻烦,不过也不要紧。就是没有故事,也可以造嘛,上帝都可以造出来,故事有什么不可以?

也许故事和人一样,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才是好的。所以没经历过“旧”的人才拼命怀旧。我们的生活就是故事,怎么没人把它当故事呢?也许到了后辈那里,它们也是故事。先辈们上演故事的时候,恐怕没觉得自己是故事中人吧?

该感谢马家辉,有了他,湾仔某些已失去和正在失去的被留住了。所以我也希望,在告别之前,有某个我记忆中的地方是故事里的样子,不是现实中的样子——现实难看得没法看。这一点小小的希望,很可笑,却也只好如此——倒霉啊倒霉。我也指望有一天(那天会到吗?)能带着某位朋友,坐上记忆电车——不对,我家乡不曾有也不会有电车,算了,勉为其难换成的士吧——在大街小巷兜兜转转,一边分享着故事。可那些故事不属于我;也好,就算是假的也好。属于我的是什么呢?是每天2518步乘以四,在学校和家之间来往;是便利店和不断涨价的洗衣液;是三打两建,创文强管;是水浸街和其他琐碎事;是遥远的未来蓝图……至多有些关乎味觉和关乎人的记忆比较靠谱,其他的,没人会想听,我也不想讲。

那就像个年轻人一样,大声问一句“究竟应该点”吧。作为长辈鄙视年轻人是无药可救的,作为年轻人当自己是老人也是无药可救的。

(4)

关于先辈的就讲到这里吧,好像同书关系不大。不过早说了这是非正常的读后感,那么,出现什么反常写法也都是自然的。接下来可能跟书关系更小,各位自己斟酌下,要看不要看,免得闷坏了。

前面那句“达明累事”,真的是我经历了惨痛教训之后总结出来的经验,可是没想到,明哥也累事,什么都累事……mla好像不太累事,可我偏偏喜欢不来。还是从头说起吧。不知什么时候,我开始把本不相干的歌和书(当然,尤其是小说)联系起来,并颇以为这是一种帮助理解小说的好方法。而当读完《龙头凤尾》,脑中响起《忘不了的你》(并且就在音乐起的那一刹,我几乎要哭了,眼泪就在眼眶当中;那时,陆南才刚刚得知张迪臣的死讯,正在骂人。虽然没有办法证明我的眼泪和来得恰到好处的BGM有关系,但这种时间上的巧合还是使我起了疑心)之时,我发觉搞错了,这样读书怎么行?

读小说要是只靠感性感觉,就不太对劲了——至少两者并进,一边感觉一边思考,还是很有必要的,不仅是侦探小说如此。而音乐——很复杂。不知各位是怎么听歌的,我听歌大概分两种听法:其一是没别的事做时,比如坐在车上,始有功夫去“听音乐”,也就是无视人声或者把人声当成一种乐器,听旋律走向,听节奏,听乐器的音色;这种情况下,歌词就仿佛不存在,更遑论超越歌曲本身的“某些东西”(除了极少数歌曲,大多时候,“旋律的情绪”这种东西是很模糊的;而且当各种乐器被拆成一个一个声部时,情绪也就崩裂了)了。其二则是最累事的,但偏偏又离不开:读书时,浏览网页时,做别的什么时,无聊了,找首歌来听。由于正做着别的事,你不可能仔细地去听音乐,于是听歌就变成听歌,成了一种以歌词和“感觉”作为限制的感觉发散(这是什么词啊,各位看得懂就好)。那些在我读书时突然冒出的旋律,都是以那种方式出现的。

上个月(时间过得真快啊),我读《卡拉马佐夫兄弟》,伊万跟弟弟阿廖沙在酒馆里谈及人生、未来、上帝和俄罗斯,以及《宗教大法官》。可阿廖沙却不明白——他也许明白,却没法说。那时,非常恰到好处的,《艳阳天》的旋律跳出来。当时我不以为怪,还在另一篇读后感里就几句歌词扯了好些话。殊不知,我当时并没有仔细看全部歌词,并不知道“忘掉万般恩爱的缠绵”后面接的一句是“留下渐冷热毛毯”。不过问题也不大,感觉是很有弹性的,而且可以不用理会细节。

这还算好了,至少歌和歌词对我理解书起了一些帮助(是什么帮助呢?理解伊万的心境?我应该早就理解的。这样不是误读歌词,就是误读书,不过我想陀老先生和要飞都不至于介怀)。而另一次类似的事情则闹了笑话:那本书是《定义集》,里面有不少关于反核的内容,读的时候我瞬间联想起《大亚湾之恋》,正好手边有Walkman,遂找来听——是《夜未央》里的remix版。前奏一出来,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怪阿达的编曲太好)。后来有一段时间我以此为一次不得了的经验,还四处宣传。可是且不论福岛和大亚湾有多少相似之处,想起了这么一首歌能代表什么呢?更糟的是,很久以后我突然想起,当时所在是菜市场旁边。

还好想起这点,不然事情就要朝着伤逝的方向演变了。分析完伤逝之后,我一直没想到它又会降临到我头上,而我身在伤逝中还不知伤逝,这是最可怕的。以后一定要注意,别把歌和书联系起来——不太可行。看书看着看着想到歌是件正常的事,关键是,别让思考被歌禁锢住了。

(5)

我自认读了不少书,但“真正开始读书”也就是几个月前。那之前我读书全无章法,常常是读完几遍也不知道总体内容,对一些细节倒是记忆清楚。最关键的是,从没有被感动过。

知道“感动”的滋味,于我,简直是一大挑战。同样是在一个月前,我怀疑自己是否还有救,麻木到不近人情的程度,除了恐惧,找不到什么情感;就连感动也需要外力辅助——“外力”,我先前以为是自己的经历,这会儿才发现并不是,是歌(准确地说,是歌的情绪)。这几个月来读的书,也不是每一本都得到感动;非常巧合的,每一本让我感动的书,必然(被我强行)跟一首或者几首歌扯上关系。到了这样的地步,我相信绝非巧合——原来还是歌在替我感觉。

还有救吗?

很多事情,还是“没办法”的,比如要不要远走,比如要不要“蹚浑水”。对一些作品无法感同身受,我想是好事吧。

就算不是好事,那也不怕,还有歌可以救我!那就再好不过了,简直不能太符合我脑中唯一一个比较浪漫的未来设想。只是未来何时才到来呢?

陆南才的哲学,也是我那些先辈——真实的抑或虚构的——的哲学,他们中的一些证明了这种哲学能让人过得很好,另一些所证明的则相反,于是,这还只能是个猜想。猜想就猜想吧,反正,它不会是我的哲学——也许一边是,一边不是。双重思想不是只在《1984》里有,生活里到处都有。善用它的人,就能同时获得鱼和熊掌。这点总不会错,它是定则。

人不能依靠任何人,这就是神存在的理由——这一句,是我的哲学。

相信它是对的(同时又不相信它是对的),照做,并且好好地学做饭,这就是触手可及的未来。至于为一个仿佛不存在的故事感伤,现在就得把它抛走,伤逝,则更不能有。

可惜我还是骂不出口,在心里骂,我担心憋得太多,有一天会憋坏。憋坏又怎么样,……,当做骂过了好了。倒霉的儿童读物呀!

另外,《楔子》里还写到一件事,关于家族遗传病。这大概是我们最初体会到先辈沉重印记的地方吧?就死亡方式,我还没发现长辈们表现出什么共同点,不过我日后听力要坏,甚至可能耳聋,这是很明白的。那就趁耳聋前多多听歌吧!看吧,这还不是陆南才的哲学。南中国的可爱啊……

对自己的死亡方式,我倒也有预感的,而且现在倒不怕了——不夸张的说,我知道自己会在真正老去之前自杀。原来没什么可怕的,很多事情不过如此——不过,预言家们(他们大多不是有什么超能力,而是看得远)往往没有好结局,所以老辈人往往忌讳人搞这一行。如果没有好结局就是指这死法的话,那倒没有什么——这场赌局也可能输,输了好,除非是因为天灾或者人祸。

(6)

原来他们也好,我们也罢,想要的不过是安稳。当命运如麻将牌握在手里时,就好像拥有了一切,于是什么都不怕了。

但有些人不想要(或者说,以为自己不想要),他们想要自由。幸福漂亮,自由更漂亮,都一样吸引人,可是人们往往得此而失彼。更多的人,根本没想过要什么,也是过一辈子;还有的人,纠结想要什么,纠结着,一辈子也就完了。

以上的话说得好像一个老人家,大家就当真的是个老人家说的吧。我虽想明白了,却还没有经受过。也许经历了才发觉并非如此,那也说不准。

只有候到时代过去了,我们才能对它进行思考,对它下定论;这正宛如一段感情。《曾经》里说到80年代的香港,好多人身处大时代而不自知,只会看《上海滩》,想象里面的大时代。我们难道不是这样?还是说,大时代只有远观才可爱,近看便惨不忍睹,更别说亲身经历?

江湖也不过是这样。我也是刚发现,生活原来还有趣过江湖。

那就让江湖保持那个遥远的距离,以一个梦存在好了。先辈们的故事,在另一个时空里上演着,我们隔着玻璃看戏。就留一点念想好了,不过这样而已——不管人死是否如灯灭,重要的是活着。当小说家开始思考什么是小说,事情就变得不那么好了;当活人开始思考什么是活着,似乎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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